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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风雨前奏

倘若没有最底下那层人的苦难,那些看似毫不费力的高雅别致都无从谈起。——《莫斯科绅士》

凌晨五点,老歪一如既往歪着脖子,踏着三轮车去走街串巷。

他收废品,废报纸和旧书啊,电器啊,什么都收。这个年代,奢侈品的更新换代日新月异,一茬茬收割着中产阶级的钱包,这些和买不起任何超出生活必需品范畴的物件的老歪息息相关,他总能收到不少六七成新的高级货,运到城南的回收厂换个好价钱。

老歪已经六十岁了,过度的劳累使他双鬓雪白,腰背佝偻。他这一辈子忙忙碌碌,好说歹说还是用三轮车把自己从贫民窟送进了下城区,比起很多类似处境的人要幸运得多。当然,这得感谢他的儿子死于一个有钱人家的大少爷的虐杀。

他那个寡言沉稳的儿子,下工后总会把食堂的菜给他带一份的儿子,从来都那么温和,一个不惹是生非的老好人,就因为倒霉地路过了几个喝醉酒的上等人面前,被用酒瓶子打烂了头。他们用餐刀切下他的阴茎,串在牙签上打水漂,酒醒后让保镖将破烂不堪的尸体扔到了老歪面前,丢下一箱钞票。

老歪捡起了钱,埋葬了儿子,他没有愤怒的气力和勇气,甚至连悲伤都不被外人所见,只是在起夜时会看着空荡荡的床脚抹一把眼泪。他现在只剩下一个孙女了,这个扎着羊角辫的六岁女孩就坐在三轮车上,正嘻嘻笑着翻看几张废纸片,分明是在认上面的字。一辆小小的三轮车,赫然就是相依为命的祖孙俩的全部。

老歪见识不多,只凭借着从老一辈那儿继承下来的盲信,认为该送孙女去读书,“知识改变命运”嘛。学费很贵,所有学校都是,但孙女很聪明,自己东问西问就认识了不少字,是个读书的料。老歪想,哪怕豁出一身老命,干死在三轮车上,也得送孙女进学校。

凌晨五点的巷道人烟稀少,享乐主义盛行的今天像老歪这样对未来有规划的人不多。寂静的土路上方氤氲晨间的雾气,一片薄寒中只有小孙女用清脆的声音认着废纸片上的字:“罪、徒……人、民、翻、身、做、主、人……爷爷,这是什么意思啊?”

半打着瞌睡的老歪闻言吓了一跳,方才还有节律地喷着的鼻涕泡倏地破了,他慌忙从孙女手中抢过那片废纸揉成一团揣进裤袋,压低声叱责:“别瞎说,不要命啦!”

老歪是从赤色黎明的时代走过来的人,当年那些毛都没长齐的小子喊着同样的口号,壮大过,和gfa僵持过,却只是昙花一现。几次围剿,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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