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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朋友们聊一下最近的事情。

本人应该算是比较怂的一个人,尺度是可以上晋江的尺度笑,这篇文包括哥哥那篇写得比较久,确实有点儿感情在里面,但我其实并非专职写书的,所以更新很慢,谢谢大家这两年的喜欢和爱,或者说是等待,我觉得时间成本是最大的沉没成本,而我显然没有你们付出的多。

如果后会无期的话,我或许会直接以大纲的形式把这篇文及哥哥之后的主线公布,但现在好像还没到这种程度,大概多写几章就快到修罗场的部分了。

关于其他的账号我就不公布了,山不转水转,这片天空就这么大,我们总会在另一个地方相逢,亲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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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者制事立法,物度轨则,壹禀于六律,六律为万事根本焉。

其于兵械尤所重,故云“望敌知吉凶,闻声效胜负”,百王不易之道也。

武王伐纣,吹律听声,推孟春以至于季冬,杀气相并,而音尚宫。同声相从,物之自然,何足怪哉?

兵者,圣人所以讨强暴,平乱世,夷险阻,救危殆。自含齿戴角之兽见犯则校,而况于人怀好恶喜怒之气?喜则爱心生,怒则毒螫加,情性之理也。

昔黄帝有涿鹿之战,以定火灾;颛顼有共工之陈,以平水害;成汤有南巢之伐,以殄夏乱。递兴递废,胜者用事,所受于天也。

自是之后,名士迭兴,晋用咎犯,而齐用王子,吴用孙武,申明军约,赏罚必信,卒伯诸侯,兼列邦土,虽不及三代之诰誓,然身宠君尊,当世显扬,可不谓荣焉?岂与世儒暗于大较,不权轻重,猥云德化,不当用兵,大至君辱失守,小乃侵犯削弱,遂执不移等哉!故教笞不可废于家,刑罚不可捐于国,诛伐不可偃于天下,用之有巧拙,行之有逆顺耳。

夏桀、殷纣手搏豺狼,足追四马,勇非微也;百战克胜,诸侯慑服,权非轻也。秦二世宿军无用之地,连兵于边陲,力非弱也;结怨匈奴,祸于越,势非寡也。及其威尽势极,闾巷之人为敌国,咎生穷武之不知足,甘得之心不息也。

高祖有天下,三边外畔;大国之王虽称蕃辅,臣节未尽。会高祖厌苦军事,亦有萧、张之谋,故偃武一休息,羁縻不备。

历至孝文即位,将军陈武等议曰:“南越、朝鲜自全秦时内属为臣子,后且拥兵阻阸,选蠕观望。高祖时天下新定,人民小安,未可复兴兵。今陛下仁惠抚百姓,恩泽加海内,宜及士民乐用,征讨逆党,以一封疆。”孝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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